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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13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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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通锡高速公路海门至通州段西亭服务区加油站租赁经营项目 答疑澄清

来源:


各投标人:

现将“通锡高速公路海门至通州段西亭服务区加油站租赁经营项目答疑澄清”编发给你们,请注意查收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文件内容为准。

根据投标人提出的疑问,现作如下澄清:

1、问题:P18中的“南通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指定下属单位出资不低于51%”。请明确出资比例。

答:南通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指定下属单位出资比例为51%

2、问题:P18中承租人须于加油站建成交付后一个月内完成相关经营手续的办理工作,无论承租人能否在上述日期前完成相关经营手续的办理工作,出租人均从上述日期的次日开始收取承租人本项目经营租金,承租人拒不缴纳租金的,出租人有权收回本项目经营权,承租人无条件退出本项目”。P24中“租赁期限,乙方须于加油站建成交付后一个月内完成相关经营手续的办理工作,无论乙方能否在上述日期前完成相关经营手续的办理工作,甲方均从上述日期的次日开始计算承租期,期限为5年”

1)建成交付的具体情况未明确,是指主体工程竣工还是全部施工结束,亦或是产证齐全?(经营证照首先要由出租人取得后再由承租人办理租赁变更手续)。

答:加油站建成交付是指“加油站场站建设(土建及安装)完成、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并交付承租人”。

2“无论承租人能否在上述日期前完成相关经营手续的办理工作均收取承租人租金”该如何划分,承租到联营公司运营之间的过渡期,如何计算租金?

答: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6个月内,中标人须与南通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指定下属单位完成联营公司组建(含完成法定工商程序),联营公司组建完成后的一个月内,须完成租赁变更手续,租赁经营主体变更为联营公司。联营公司租赁变更手续完成之前,由中标单位承担租金,加油站收入归中标单位所有;联营公司租赁变更手续完成之后,由联营公司承担租金,加油站收入也归联营公司所有。

3、问题:P18中“承租期满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和加油站及其全部设施无条件移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机构”

“全部设施无条件移交”是否合理,承租人投资的动产是否包含在内

答:承租人投资的动产不包含在内。

4、问题:P24中“经营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经营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概况及要求》及《第五部分合同主要条款》)相关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福利、食宿、员工培训费、员工服装费、办公设施费、日常保洁物耗、水电费、公司取费、法定税金等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是否应是联营公司承担?如由承租人承担,后续与联营公司如何结算?

答:联营公司租赁变更手续完成之前,由中标单位承担相关日常开支,加油站收入归中标单位所有;联营公司租赁变更手续完成之后,由联营公司承担相关日常开支,加油站收入也归联营公司所有。

5、问题:P26中“承租期内乙方负责加油站经营场所的标志和装饰,费用自理”

标志和装饰具体内容指什么?费用是否应应由联营公司负责?

答:如属于中标单位特定的品牌logo标志及装饰物,由中标单位承担相关费用。中标单位本次中标进场之后先期实施的二次装修装饰费用,在一个租赁合同期内,根据联营公司租赁变更手续完成时间进行拆分,共同承担。

6、问题:P26中“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将房屋财产、加油站设施转让或转租赁和承包给他人经营”

是否调整为“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转租”,否则如何转租给联营公司?

答:应调整为“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转租”。

7、问题:P27中“公共部分超损水电费用”公共部分具体指哪块?

答:水电总表与各个商户分表的合计数不相符时,根据各个商户的用电用水量,按比例分摊差额(差额=总表数-各个商户分表的合计数)部分的水电费用。

8、问题:二级加油站的证明是否提供油罐容量证明就可以?

答:二级加油站的证明材料为提供该加油站的油罐容量证明。

 招  标 人: 南通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813日

 

 

 

 

通锡高速公路海门至通州段西亭服务区加油站租赁经营项目

收件确认单

收件名称

通锡高速公路海门至通州段西亭服务区加油站租赁经营项目答疑澄清

收件单位

(单位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是否下载了本答疑澄清

 )是  )否

收件人

 

收件时间

 

是否影响编制投标文件

 响(    不影响(  

对开标时间不推迟是否有异议

有异议(    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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